新华网郑州2月13日电(记者李丽静 李锐) 为获得积分观看更多页面,河南省禹州市32岁“宅男”宋某在短短两个月内,撰写了7万余字色情小说,并被多家网站和论坛转发、下载。近日,河南省禹州市人 民法院一审认为宋某传播淫秽物品罪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宋某虽已结婚生子,但长期泡在家中,平常酷爱玩儿电脑,看小说,是一名符其实的“宅男”。2009年3月,他听朋友介绍,进入了一个充斥着色情电影、图片和小说的论坛。此后,浏览这个论坛成为宋某的一大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