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洋洋大观

确立主席集权制的新举措

时间:2013-11-18 08:12:37  来源:新浪博客  作者:陈子明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洋洋数千言,亮点并不多,唯有“设立国家安全委员会”,算得上是一个新的举措。

    从理论上说,设立国家安全委员会是为了“完善国家安全体制和国家安全战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从实质上说,就是要确立“主席集权制”,把更多的权力集中到国家主席手中。

    我在《被绑架的宪政:党国与邦联的缠绕政体》一文中指出:像前苏联、前南斯拉夫和中国这样的国家,宪法体制中均存在严重的结构性缺陷,是靠“党国体制”中“以党代政”、“党的一元化领导”,才能维持体制的正常运转,“一旦党的组织系统瓦解,仅凭宪法规定的邦联制架构便不能维系国家的统一与完整”。不仅中央地方关系上是这样,在“军(中央军委)国(国家主席、国务院)分立”、“主席总理二元制”上也是这样。

    根据1954年 宪法,国家主席在国务管理上是一个虚职。他在任命了国务院总理和部长后,只能以召开最高国务会议的方式来影响国政。但是最高国务会议没有决策权,宪法规 定:“最高国务会议对于国家重大事务的意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讨论并作出 决定。”

    国家主席的实权是“统率全国武装力量,担任国防委员会主席”。在毛泽东担任国家主席期间,无疑是由他统帅军队;在刘少奇担任国家主席期间,宪法的这一条款就被废弃了。国防委员会只是一个咨询机构,掌握军队实权的是违宪机构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及其主席毛泽东。

    国家主席的另一个职责是“对外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接受外国使节;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批准同外国缔结的条约。”打倒刘少奇后,毛泽东不再容忍由其他人担任国家主席,自己又不愿意干送往迎来的礼节性国事活动,干脆在1975年宪法中取消了国家主席一职。

    根据现行宪法(1982年宪法),国家主席更是一个虚职。 不再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统率全国武装力量”,而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国家主席 召开咨询性的最高国务会议的权力也被取消了,除了“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 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他的职责只剩下“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接受外国使节”这样一些象征性的国事活动。李先念 担任国家主席的时候,他的权力极其有限。杨尚昆担任国家主席的时候,权力似乎很大,但他的实权主要是来自中央军事委员会常务副主席一职。

    江泽民兼任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三个职务后,国家主席再次成 为国家第一人。但是依据宪法,领导国家外交、公安事务的是国务院总理,而不是国家主席,除非以总书记身份“以党治国”,无论江泽民、胡锦涛、习近平,均无 法依照宪法和法律对“大国家安全”事务实行统一领导。“设立国家安全委员会”,由国家主席主持国家安全委员会,是将现行宪法的“内阁制”政体转变为“总统制”政体的一个重要举措。

    政体结构的转变,需要进行修宪。希望这一次的修宪,能够涉及更多的政制领域,其中包括明确划分国家主席与总理的职权(确定是实行总统制、半总统制还是内阁制),取消中央军事委员会,等等。

 

原文链接:http://blog.sina.com.cn/s/blog_c21e9f530101og5k.html#bsh-3-311547073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验证码:
推荐资讯
饶毅,不做院士又怎样?
饶毅,不做院士又怎样?
嫁给梁山的女人——女烈士扈三娘事迹感动大宋
嫁给梁山的女人——女
司徒文:我所知道的北大武斗
司徒文:我所知道的北大
 NASA:依赖施舍的伟大
NASA:依赖施舍的伟大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