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金平关说疑云:两种政治美学的冲撞
作者:曾柏文
文章来源:http://alberttzeng.wordpress.com/2013/09/12/political_aesthetics/
王院长关说疑云,是场好看的戏,也是堂全国参与的公民课。
透过9月6日特侦组的记者会,我们得以思考「监听证据」运用的程序正义、乃至特侦组的权责定位;从马总统对王院长的「自为判决」,我们进能反省宪政架构下的权力分际。
而从曾勇夫部长下台的证言,我们看见政务官更替的现实;从林检察官对特侦组的质疑,我们看到侦查能出现的诸多瑕疵;王院长返国的六点声明,更指向长年「检察体系浮滥上诉」的问题。
而这还不包括,将这场争议置放在更大脉络、赋予各种政治动机的各种诠释,以及颜厥安指出的,「以党纪决定国会议长去留」的现行制度荒谬。
不过回到事件核心争议:王院长到底是否关说?又是否一如罗智强指陈,是「成功的关说」?这问题看似「黑白分明」,实际幽微的多。我从这几天的思索,抽出四个值得讨论的面相:
一、司法与政治的界面
二、通则与个案的分寸
三、真相在本体论上的向度
四、「不上诉」因果强度的认定。
我将透过对这四层的疏理,拼凑关说疑云。
在更深一层,我常觉得,马王各自代表一套互为对比的政治美学。马英九追求某种本于专业分工、强调理性、法治、有点冰冷的「现代性菁英美学」,王金平则体现一种更人本、脉络化、有机而温暖的「前现代草根美学」。而这场争议,可以视为两种政治美学无可避免的冲撞。
我将在文末对照这两种政治美学,并反省自己在两种价值间的辩证、幻灭、与觉悟。
一、司法与政治的界面
「司法独立」或「政治不应干预司法」,是当代社会普遍接受的共识。但我常觉的,有太多高举此价值的言论,太过于从字面上去形成一种太过绝对、廉价的理解,而未充分体察,这个「独立」背后折射的,司法与政治间恒存的互动与张力。
最基本的,司法虽有其利基于正义哲学的专业基础,实际运作时所依据的法律,仍是政治的结果。司法体系维护的价值,仍是体现在由立法机构代表民众协商斡旋出来的文本中。司法运作上的窒碍之处,也往往是导向政治体系修法的动力。
传统的分权设计,是以「法律文本」作为政治与司法的界线──也就是政治透过立法把价值利益写入法条,但不介入司法体系侦审判决的过程。这种「独立」是一种在程序上替司法留下某个不受干扰空间的「相对独立性」,其背后彰显的,正是司法与政治的依存。
而上世纪以来,随晚期资本社会变迁加剧,许多国家都见证了立法/ 修法效率跟不上社会需求的困境,司法体系运作也常背离社会现实引起争议。就以近年台湾为例,不少公共争议或而涉及某个「恶法」(例如集游法、土征条例、都更法令),或而涉及某些背离民意的司法判决(恐龙法官之讥)。
这些困境凸显出,政治与司法间需要一些比「立法」更紧密的对话形式。年前关于「法官应否参考民调」的讨论,近年关于「观审制」的倡议,以及去年立法院就「检察体系浮滥上诉」问题表达看法,便都反映了这种政治/民意与司法强化互动的需求。在这种结构趋势下,与其一再重申「司法独立」,不如更正面去讨论司法与政治的「接口伦理」。
说到底,就连一再强调「司法独立」的马总统,也曾在特别费案是否上诉的关键时刻,让曾永权等蓝委代表表达看法。甚至在过去几天中,更是以总统之尊跳过法院、跳过立院自律机制,「自为判决」王金平关说之罪,并强力主导党内考纪会的决议方向。以上所为,不也是以「政治干预司法」的表现?
二、个案与通案的分寸
在司法/政治的接口伦理上,一个常见立场,是去区别「个案」与「通则」。例如王金平若只针对「浮滥上诉」关切,普遍认为较无问题。引发争议者,在于对柯建铭「个案」的指涉。
然 而持此分际者,却不能忘记,许多「通则」的磋商或改写,往往也来自对指标性个案的凸显。例如彭婉如案带来的立法,马英九特别费在法律见解的「历史共业」或 「大水库」理论,洪仲丘案导向「军审制」的检讨废除。实务上,我们不可能在肯定「关于通则的沟通」之际,完全禁绝对于「个案」的指涉。
回看王金平跟曾勇夫与陈守煌的通话,从三位当事人事后指陈来看,谈话内容均着眼「浮滥上诉」,并带到柯建铭案为例。特侦组与马英九显然认定,王谈「浮滥上诉」只是假动作、是铺陈场景,他真正着眼的是柯的个案。某个程度上,我觉得王、曾、陈三位当事人也应该有类似「默会」(implicit understanding)。我也觉得,王金平在关切个案与通则间的虚实掩护,确实走在道德的悬崖边缘,也可能引起某些人的反感。
但 这毕竟是「默会」、是诠释,客观行为上,王金平并未(笨到)「具体要求」柯案的处理方式,更未明言任核对价关系。若王金平主张,他只是以柯建铭案为例,表 达国会对「浮滥上诉」的关切,也没有人能够充分否证。曾勇夫部长跟陈检察官,想必也这样判断,因而不觉得该电话有构成需「备案」的程度。
这种分寸拿捏,不管你喜不喜欢,确实是种艺术。我会在最后一段再进一步讨论。
三、「真相」的本体向度
若拉到更后设的本体论(ontology)的层次,前段描述正反映了,「打电话」这种沟通事件的「真相」,涉及的几层不同的真实向度。我在〈社会真实的四种存在样态〉一文中区辨了知觉到(perceived)、建构的(constructed)、行动的(performed)与物质化(materialised)的四种真实样态。前两者只存在主观认知中,侦查上仅能透过当事人证词阐明,后两者则出现于客观物理世界,能够被客观证明。
用 这个架构回看王金平的关说疑云,真正存在于行动与物质层面的客观事实,仅有王金平打给曾勇夫跟陈守煌(据当事者言)「关切浮滥上诉问题」的通联记录,以及 柯建铭的电话译文。王柯对话译文,是特侦组用以支持论述的骨干证据,但逻辑上,王金平可能「只是以某种表现的很有办法的口气」来安慰柯建铭。这种发言记录 即使来源合法(糟的是这都有争议),可受社会公评,却不能作为「关说」的充分证据。就像家父从小吹嘘,他「从越南游泳回台湾」,这并不代表他真的有这么 做。
所谓「关说」,自始至终,只是特侦组与马阵营作为一个外部观察者,主观「知觉到的真实」。要证明推测为真,最起码的,控方要能证实这也是几位当事人在言语间「共同建构」出的理解。但连这点,控方都还无法尽到举证责任。
四、「不上诉」的因果连结
最后来到「成功的关说」说。成功的关说,前提事先要证明王金平确实在关说(承前段所述,仍存争议),接着还要能证明林检察官「不上诉」的决定,与王金平的电话存有因果关系。
特侦组的新闻稿中对这层因果关系的举证,主要可分为三点:
一、林秀涛检察官在收受判决「前一、两天」被陈检察长找去。
二、「林秀涛就该一、二审均为有罪判决之更一审无罪判决,竟未调卷详予审核,及仔细研究更一审无罪判决内容有无违背法令事由,即遵照陈守煌检察长转达有立法委员关说及违法指示不要上诉之意。」
三、林秀涛自陈,如果没有被陈检察长找去,「…会上诉,即使我知道他上诉审可能会判无罪,我还是会上诉,以杜悠悠之口。」
四、林秀涛证词,「检察长有提到预算的压力,所以依照柯委员意思来做。」
作为整个推论的基础,特侦组也分析了柯案的案情,主张依理「应该上诉。」
貌似合理推断。
但新闻爆发后,陈守煌与林秀涛两人迅速出面反驳。林秀涛承认自己在约谈时把时间记错,但指出,有充分人证能证明,是在收受判决「当天」见陈检察长。她强调自己有完成阅卷,并且是基于法律判断决定不上诉,并指责特侦组新闻稿称其「未阅卷」是「曲解证词、断章取义」。针对柯案,林也引刑法专家甘添贵教授说法指出,「背信罪应是『结果犯』,并非特侦组认定的即成犯」,支持其不上诉的决定。陈守煌也表示,他仅将王院长的关心转达给林秀涛,并「要求阅卷后依法处理,该上诉就上诉,该不上诉就不上诉… 并没有强迫、明示或暗示林秀涛对柯建铭案不上诉」。
我目前不清楚,林检察官会如何回应三四点,我也不打算基于涉案嫌疑人的反驳,指责特侦组有意说谎。但新闻爆发后陈、林检察官的响应,至少反映出特侦组新闻稿所载内容,侦查过程方法有欠严谨,证据强度十分薄弱。
这些证词中,倒是林秀涛那句「会上诉,即使我知道他上诉审可能会判无罪,我还是会上诉,以杜悠悠之口。」明知再上诉可能判无罪却还是「为度悠悠之口」而上诉,不正是坐实了,王金平指出的「浮滥上诉」的积弊?
关说疑云的拼凑
疏理至此,王金平有无关说?
我的推测是:王主观上有「对个案的关切」,但很有技巧地包装在一种「对通则的提醒中」,传达给曾勇夫、陈守煌,并在沟通过程谨守「不坚持要求个案结果」的分寸。王对柯案的关切,显然能让曾陈两人感受到,但两位资深法律人在主观上,也不认为这通电话在客观上构成「关说」。
曾 勇夫没有把话再传下去,陈则转达王柯两人的关心,但也仅要求「依法决定是否上诉」。最后第一线的林秀涛检察官,或许因为长官的关切,反而在心理上免除「一 定得上诉」的积习,反而能忠于法律判断决定「不再上诉」。柯案本身我尚未深究,但至少,林面对特侦组的指责,仍能提出一套说法,主张何以不需上诉(也可参 考林浊水的评析)。
那纵上所述,这种「关心」这到底是不是「关说」?
对此,希望每个人都问问自己的心证,并且思索自己的判准。
政治美学的冲突
其实我一直觉得,马英九与王金平,个别代表了一套互相对立的「政治美学」。在某种意义上,这次关说疑云的延烧,反映了这两套政治美学的冲撞。
马 英九营造的形象,菁英、法治、清廉。在他的政治理想中,每个部门依专业分工有其角色分际,每件事情有应依循的规范,不容紊乱。因此他常说「依法行政」, 「尊重程序」,强调「司法独立」,也自诩「不滥权」。他重视制度建立,信任专家学者,但相对不够信任人群,也欠缺广泛沟通的耐心。
或许某种程度上,他继承了传统中国帝王的寡人美学,下意识把「孤独不群」视为卓越领导者的要件。但其具体政治主张所体现的,却是一种强调分工、专业、理性、秩序、而有点冰冷的「现代性」美学。
王 金平的政治风格草根,擅于沟通斡旋,熟悉社会政治现实的各种眉眉角角。他较少大谈理念,但务实协调多方价值利益,解决问题。他口头上认同马总统倡言的各种 价值,但在种种政治壕沟中打滚多年,靠却是战场老兵弹性敏锐、因地制宜的智能。在这许多混沌中,他深知准则的有限,「创造性模糊」的价值,以及人际信任友 善的重要。
对照马英九的寡人美学,王院长体现的是一种江湖盟主风。他将「人和」视为「政通」的前提,远看轮廓不清不楚,但相处起来有热度。比起马英九的政治主张,王代表的是某种更人本的、脉络化、有机而温暖的「前现代」美学。
对王而言,为立法院朝野协商运作的顺畅,帮在野党党鞭说几句话,减轻点心头负担,是现实政治下的智慧。他心中应有对「关说」的一条线,一条细腻贴近的线,而他主观认为,自己并未踰越。
只是这种贴近、黏稠的处事风格,恰好抵触了马英九追求的清清楚楚、黑白分明的秩序感。对马而言,王院长穿梭在朝野政坛、不同体系间乔事的「艺术、智慧」,一如光鲜台北都会区的华光、绍兴,是种政治上前现代的丑陋违建,必须拆除而后快。
反省,马英九教我的事
我 承认,我曾一度倾心于马代表的「现代政治美学」一如年少时曾崇拜科技美感、向往现代都会。特别是在陈前总统任期晚期,一再用惊叹号挥霍我对陈的期许,让我 越益渴望,能换上一个尊重体制、避免滥权的总统。当时在我心中,王金平代表的是比较上一代的政治人物,我相信台湾需要新典范。
2008年得知马英九胜选,我曾写下:
….我 忽然感觉到一种久违的放心,一种能再去盼望的信心。我终于不用成日担心总统又说了什么失格的话,羞辱台湾选民的格调,我终于不用担心政客满口恶毒言语,带 坏我们下一代。我终于能更气定神闲地为台湾民主辩护,说,「嘿!做不好的我们就能请他下台。」我也终于能跟未来的孩子笃定的说,包容的风度是重要的,品格 是重要的。
当时确实想不到,后来这几年,我将再度经历如前朝的幻灭。
头两年,马英九处处自我设限下的裹足不前,让我体会到「政治领袖需要的不只是尊重体制、节制自我的品格,还要有不回避争议,能引领论述、制度创新的担当。」那时还只注意到,马所持的秩序美学政治能动性的不足。
而后来这几年,从美牛、核四、文林苑、关厂工人等一连串事件,每个争议背后牵动到的「剥夺感」,都不是政府开始基于理性专业所做出来的规划,能充分预料的。一连串政治风暴处理的荒腔走板,除了一再证实头两年察觉到的问题,更逐渐凸显出,这种政治美学其背后伴随的种种专业暴力、制度暴力,以及对「常民」同理心的匮乏。
我 仍相信马英九本心良善,也相信他必然对这几年民调的低落深感挫折,并且深深渴望扳回形象。但也正是这种急切,造成几次暴冲,例如台菲冲突下倏乎祭出的最后 通牒、服贸协议的强度关山,以及这次处理王金平关说案的粗暴。吊诡的是,也正是在这些暴冲中,他一再踰越自身高举的原则。
这 些对马英九的幻灭,也恰好,平行于整个台湾社会对「现代性」信心的崩解。极端气候冲击人们对进步的确定感,金融风暴也瓦解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信心,福岛 核灾戳破核安神话,一连串食安问题瓦解了对农业食品科技的崇拜。人们越益不相信所谓的专家,不相信法律在保障人民、不相信政府,不相信银行,甚至是不相信 任何大型现代机构。某种意义上,马英九形象的破产,是这波「现代性」价值瓦解的一环。
此时回望当年被我视为「属于上一个世代、乡愿而无个性」的王院长,依然罕有陈义过高,有时甚而俚俗,却反能始终如一稳稳当当地,调和在众声喧哗间。就像乡下路口的大榕树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