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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领袖:如何对待“红霞反腐”?

时间:2013-02-01 12:02:24  来源:财新网  作者:
网络“狂欢”根本出于对官场腐败及反腐不力的痛恨,但过分调侃、嘲讽,不但反腐无法达到最好效果,对涉事个人也是一种极大伤害

  【背景】连日来,重庆不雅视频案剧情“精彩”不断。据悉,当事“女主角”赵红霞已于2012年12月31日被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某分院以“敲诈勒索罪”批准逮捕。

  然而,在网络上,这位已被警方控制的“犯罪团伙成员”,已变成了备受网民追捧的反腐奇女子。

  从网上流传的“赵红霞列传”,到“一个伟大的女性为中国反腐做出了辉煌贡献”的溢美之词,赵红霞“以睡反腐”被描绘成“反腐壮举”。

  如何看待不雅视频案中的“网络狂欢”?“赵红霞现象”可以做何解读?

  威斯康星大学麦迪逊分校(University of Wisconsin-Madison)社会学系助理教授、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特别研究员刘思达认为,网络反腐虽然在近期硕果累累,但和其他媒体报道类似,具有明显的个性化和戏剧化倾向,也就是过分放大某个个人和某些情节在整个事件中的地位和作用。如此,不仅会影响对腐败的理性反思,而且可能导致对赵红霞等许多“小人物”的伤害。

  刘思达说,网民和媒体对这次匪夷所思的官员桃色事件的高度关注,根本上出于对官场腐败及反腐不力现象的痛恨,同时也有对这位“睡倒”数名高官的弱女子的身世乃至相貌的好奇心。这种娱乐心态虽然可以理解,但如果过分调侃乃至嘲讽,不但反腐无法达到最好效果,对这些正在受到法律追诉的个人而言,也是一种极大的伤害,而这种伤害的持续性,也许比刑罚更长。

  刘思达分析,从法律上讲,赵红霞虽然是受其雇主肖烨的指使,但毕竟是重庆官员不雅视频事件中的主要行为实施者,如果此事件涉及犯罪的话,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并不令人感到惊奇。至于“敲诈勒索罪”的罪名是否适当,从目前媒体所透露出的案件情节还很难判断,需要法院根据事实和法律最终认定。而对于赵红霞是否会因为对反腐工作的客观“贡献”而得到从轻处罚,刑法上似乎还没有这方面的规定,除非她在审讯过程中揭发了他人的犯罪行为或者提供了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否则可能性并不大。

  刘思达提醒,这其中有一个潜在问题,如果以“敲诈勒索罪”起诉肖烨和赵红霞等人,那么涉案的重庆官员们就都成了这一案件中的“被害人”,也就是被敲诈勒索的对象,这是否会掩盖他们在这一事件中所涉及的其他违法犯罪问题?毕竟,重庆的不雅视频事件之所以受到如此广泛关注,是因为它所体现出的高级别官员大面积腐败现象,而不是“敲诈勒索”的行为本身。“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不能因为对赵红霞等人的关注和惩处,就对涉案的十几名官员手下留情,甚至网开一面。

  刘思达说,赵红霞被网民冠以“反腐斗士”“反腐三八红旗手”等称号,但在整个事件中,她其实只是一个平凡的小人物,来自农村,后受人指使误入歧途,而在案发之时,她已经结婚生子,试图回归平常人的生活。从这个角度讲,赵红霞等几名女子也是重庆官员腐败现象背后的“弱势群体”和受害者。■

  (财新记者 张帆 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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