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波哥(David Pogue)
翻譯/鍾樹人
今年夏天,我在搭上美國鐵路客運公司的列車時,並不知道自己將面臨怎樣的旅程。
我一抵達康乃狄格州老家那一站,就發現我的iPhone不見了。不過我有機會找回手機:蘋果免費的「找到我的iPhone」服務,利用GPS、Wi-Fi 和行動電話資訊,能將遺失的i系列產品標示在地圖上。幾天後,「找到我的iPhone」服務寄來一封電子郵件,通知我找到手機了──地圖顯示它位在馬里蘭 州喜普列仁市的某棟房子裡。
嗯,這下可好。我要怎麼將遠在五個州之外的手機拿回來?這時,一個古怪念頭冒出來,我把遺失手機的事貼上推特,公告所有追蹤我的人。「『找到我的 iPhone』這服務顯示,手機位在馬里蘭州。有誰想幫我找回來?探險時刻到了!」我還附上一張衛星地圖,上頭有個綠點,標示出一棟毫無特色的房子。
不到一小時,找回我手機的探險活動就在部落格、推特,甚至全國報紙和電視節目上傳播開來。「波哥的手機在哪?」這成了高科技的尋寶遊戲。
利用「找到我的iPhone」所提供的地址,當地警方也介入了。房子的主人坦承偷了手機──毫無疑問,他對於警方為何能精確地找到自己,一定百思不得其解。一天之後,我拿回手機(並決定不提起告訴)。
對我來說,事情到此為止。現代科技+盡責又老派的警察作風=快樂結局。對吧?
但不是大家都這樣想。一堆人對此事件感到惶惶不安,他們認為我把竊賊的地址貼上網,嚴重侵犯了個人隱私。
「這個國家還有任何約束力嗎?」一位讀者如此寫道:「波哥先生……不僅僅是……貼出手機位置的詳盡地圖,讓眾人立刻成為『打手』,甚至讓警方進到那個地點,而那地點是某人的家。隱私在此是何物呢?」
我第一個念頭是:「等等,我們在同情竊賊嗎?」你如果偷東西,不就是冒著放棄某些權利的風險?我貼在推特上的短訊,和郵局那些通緝海報上的嫌犯照片有何兩樣?
當然,在這案例中,差別在於,把地圖貼上網並發動搜索的我並不是執法單位。這會侵犯到竊賊的權利嗎?還是會讓網路鄉民成了數位義和團?
這些問題都很難回答。連政府或執法單位該如何獲得行動電話的位置資訊,法律也沒有清楚定義。有時候,警方必須有搜索票才能向行動電話公司索取這類資訊;但 有時卻不用。索赫恩(Chris Soghoian)是印第安納大學布隆明頓校區研究隱私權的學者,他說在我的例子裡,甚至沒什麼法律可循。去年美國國會提出的「GPS法案」就是想處理 「找到我的iPhone」服務,其中提到,失竊手機的主人利用地理位置追蹤幫忙找到手機,並「沒有不法」。
索赫恩表示,我如果違法,很可能是因為那造成了某種騷擾或是跟蹤。不過,我這樣藉由眾人之力尋找手機下落,在法律和道德方面的後果,至今仍是模糊地帶。要 是我沒有隨便把某傢伙的住所照片貼上網就能找回手機,或許狀況會好很多。要是他壓根沒拿走我的手機,或是在我送出的「送回有賞」訊息出現在手機螢幕上時有 所反應,事情會更好辦。然而在當時,結合地理位置追蹤和社群網路的力量,似乎是最明顯可行的策略,我幾乎不做他想。
到最後,或許社會真正需要的應用程式是,「找到我的道德羅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