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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多次在网上看到有民国政府将中山装定为所谓“国服”的说法,从民国文献来分析似乎并不准确,但也不能说毫无依据。
民 国时期并无明确的所谓“国服”概念,但当局确实以条例等形式颁布过服饰的相关制度,网络上所谓的“民国国服”可以理解为这些服制条例中的“官定服饰”。民 国建立后,前后约曾颁布过三个全民性的服饰制度,分别为民国元年的《服制案》、民国三年的《祭祀冠服制》、民国十八年的《服制条例》,另有汪伪政权的《国 民服制条例》。
民国元年(1912),北洋政府制定了一个《服制案》,公布了男女礼服条文,男款礼服较为繁杂,分大礼服和常礼服,常礼服 又分为甲乙两类,其中大礼服和甲种常礼服再细分为昼用和晚用两种,均以西方的燕尾服、晨礼服等服饰为蓝本;乙种常礼服则为长袍和马褂组合的套装,来自晚清 的男子便服。
民国三年(1914)曾公布过有《祭祀冠服制》,为根据古经书臆造的祭服(“士庶”祭服可通用乙种常礼服),带有浓厚的以等级尊卑为特征的帝制时代舆服制度色彩,国民政府时期被废除,此不详叙。
到民国十八年(1929),国民政府又重新制定了一个《服制条例》,条文由礼服、制服和附则三章构成并有附图。此条例台湾地区一直到2000年之后才被正式废除。
服制条例
第一章 礼服
第一条 男子礼服依左列之规定:
一、褂:式如第一图,齐领对襟,长至腹,袖长至手脉,左右及后下端开,质用丝麻棉毛织品,色黑,钮扣五。
二、袍:式如第二图,齐领前襟右掩,长至踝上二寸,袖与褂袖齐,左右下端开,质用丝麻棉毛织品,色蓝,钮扣六。
三、帽:冬式如第三图之甲,凹顶软胎下沿略形椭圆,质用丝毛织品,色黑。 夏式如第三图之乙,平顶硬胎下沿略形椭圆,质用草帽绠,色白。
四、鞋:质用丝棉毛织品或革,色黑。
第二条 女子礼服(略)
第三条 男女因国际关系服用礼服时,得采用国际间通用礼服。
第二章 制服
第四条 男公务员制服依左列之规定:
一、衣:式如第六图,齐领方角,对襟,长过腹,左前襟缀暗袋二,右前襟下端缀暗袋一, 袖长至手脉,质用朴素之丝麻棉毛织品,色冬黑夏白,钮扣五。
二、裤:式如第七图,长及踝,质色同衣。
三、帽:同第一条三之规定。
四、外套:式如第八图,翻领对襟,长过膝,袖长与衣袖齐,质用朴素之丝麻棉毛织品。
第五条 女公务员制服(略)
第三章 附则(略)
附图
这 个条例中的男款礼服只剩下了一种:蓝色长袍和黑色马褂组合的套装(时人通常称之为“蓝袍黑褂”),换言之,国民政府唯一“官定”的全民性男款服饰只有礼服 蓝袍黑褂这一类(时至今日,在台湾地区的祭孔典礼中,一般由政府官员担任的“献官”仍然身穿此种服装),当时的文字中如提到“本国礼服”,通常指的都是蓝 袍黑褂。而公务员制服的男款上装,从采用三个暗袋的式样看亦非中山装,暂时未能查得具体名称,五六十年代所谓“人民装”似乎就是将这种制服改成暗门襟式而 来。
民国三十一年(1942),汪伪政权亦曾颁布过一个所谓的《国民服制条例》,其中“常服男装”为“衣用中山装式…纽扣五,前襟左右上下缀明袋四,袋掩纽扣一,… …。”
附图
结论:民国时中山装仅在汪伪政权一度有过“官定男装”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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